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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护航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

发布日期:2021-02-04 17:38 来源:江北区融媒体中心

  2月3日,记者在区检察院获悉,根据《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区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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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王东海告诉记者,“2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文章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办理涉嫌罪名为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罪中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审判监督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补充侦查以及执行监督;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同时,还负责对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案件特点规律、办案机制经验进行总结分析等工作。

  “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需要相关专业检察官协同办理,单打独斗已经很难适应办案需要,我们通过组织各类专业背景的检察官成立了这个办公室,让这个难题得以破解。”据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余名洋介绍。

  王东海表示,“现在有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我们可以更加方便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对接,提前介入相关案件,下一步,我们还准备与公安机关、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达成协作机制,更好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护航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

  (记者 钱秋韵 图 林豪)

  (编辑 周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