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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兵役登记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25 10:14 来源:江北区融媒体中心

  全国征兵网将于1月10日正式开通,全面受理2020年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工作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兵役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现将重庆市2020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的本市户籍男性公民(含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往年已登记的,应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填写信息、打印登记表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通过“山城军号”微信公众号的“兵役征集”链接地址,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三)初检初审。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及时组织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

  (四)选定预征对象。各兵役登记站综合个人入伍意愿、初检初审等情况,组织网上应征报名,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报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本人。

  (五)发放证明。兵役登记结束后,经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发放《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或《预征对象通知书》。

  四、法律责任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行政监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兵役法》及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本市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高中阶段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公安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等相关手续时,应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督促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