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人:胡超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为了篡党夺权,竭力推行极“左”路线,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残酷迫害干部。随着揭批“四人帮”运动不断走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越来越强烈地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从我们江北区来说,全区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粉碎“四人帮”后即已开始进行,但在1978年5月以前,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对落实党的干部政策问题,思想还没有认真解放,还跟不上形势要求,还没有从林彪、“四人帮”强加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对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禁区”,不敢触及、不敢冲破,不敢从实际出发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对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等待观望,使我区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1978年4月下旬,重庆市委组织部召开审干疑难案件座谈会之后,为了认真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扫除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各种思想障碍,树立敢于拨乱反正的精神,江北区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区基层支部书记以上的领导干部会议,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
1979年3月14日,区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由申宁任组长,郭修导、王占群任副组长。为了加快这项工作的步伐,除实行分口负责外,区委两次专门召开区委全委扩大会、三次全区性的落实政策工作会,解决思想障碍,培训骨干,树立样板,抓点带面。全区共组织有350多人的工作班子,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据江北区1980年《关于江北区平反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总结》统计:两年多来,对全区2046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对应落实政策的1918个案件,已全部复查落实,基本上达到了善始善终落实好党的各项政策的要求,其中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区因政历问题受审查的干部共832人,占干部总数的20.19%。通过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已复查结论了831人,占99.88%。其中,对原被定为敌我矛盾的112人,经过复查,属于冤假错案已予平反纠正的111人,占99.1%。对错被开除公职的14人,已全部收回,并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对因所谓“恶攻”错误和罪名而受到批判和处理的70名干部、工人,通过复查,对需要平反纠正的28人,已全部进行了平反纠正。对错被开除公职的5人,也收回并安排了适当工作。对因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迫害致死的18名干部,重新作了正确结论和妥善的善后处理工作,不仅给死者恢复了政治名誉,也解决了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受牵连的问题。对因政历、“恶攻”问题受审查而被扣发工资的65人中,已补发了62人的工资,金额共计137896.2元。
其他还有:对在1957整风、反右斗争中被划为右派的188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纠正。通过复查,对错划并予以改正的有186人,占98.94%;对需要收回安置工作的59人中,有57人已收回安排了适当工作。对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复查纠正。通过复查,对1962年甄别后仍留有尾巴和当时未给予甄别的187个案件,本着一风吹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平反纠正。对1964年“小四清”运动中受到批判和处理的232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通过复查,对属于错被批判和错处理的197个案件全部进行了纠正。对属于“五种人”范围的176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通过复查,政治上作了纠正的有169人,占96.2%;不予纠正的7人,占3.8%。在已改正的169人中,按规定应收回安置工作的22人,已全部收回安排了适当工作。
此外,还对1957年至1960年期间,先后被定为反党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的74个案件,也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复查纠正。
通过复查纠正,从政治上恢复了这些同志的名誉,解决了在原结论中一些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问题,清除了林彪、“四人帮”强加在干部身上的一些诬蔑不适之词,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从政治上、工作上、经济上落实了这些同志的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江北区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指示,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了大量落实政策的工作。几年来,平反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反右派、反右倾和“四清”运动中的错案1604件,复查处理历史老案228件,并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原区委代理书记郑天民平反昭雪,举行追悼会;为因刘少奇冤案受牵连而被错处理的16人平反。
此外,根据中央指示,我们还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调整社会关系,落实党的各类政策。如:从1978年起,对全区科技人员进行了一次普查,做好科技人员调整归队工作,逐步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平反改正党外人士冤假错案57人,落实台属、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的政策。退还108户工商业者被查抄物资款,把一批原来作为“私方人员”对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区别出来,恢复了劳动人民的身份,落实了原工商业者政策。给460名起义投诚人员发了起义证明,15名投诚人员发了投诚证明书,落实了对原国民党起义人员和投诚人员的政策。几年来,区财政共拨出13500元专项经费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通过落实政策,解决了一大批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
总之,从1978年5月以来,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江北区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落实政策的规定,在市、区委的领导下,胜利完成了平反纠正冤假错案,落实了党的各项政策。
(胡超,1993年11月至2002年9月,任江北区委书记。)
(编辑 周蜜)